会计学院举行新版课程教学大纲成果展示及经验分享会

发布时间:2023-11-03

为更好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同时响应我校《关于修订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模板的通知》,不断完善新版课程大纲编制,积极探索如何将OBE理念贯彻于教学之中,转变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在校领导和教务处的指导下,会计学院深入开展了基于OBE理念的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审计学三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新版课程大纲编撰的宣讲和工作交流。在此基础上,会计学院于11月2日举行了三个专业的新版课程大纲教学成果展示和经验分享。

分享会上,会计系黄婉霞主任阐述了新版大纲成果展示及经营分享会的背景和意义。贺雪荣副教授分享了《RPA机器人的开发与应用》课程新大纲,提出需要反向通过毕业要求来制定课程目标及课程目标的考核内容与详细的评价标准。黄婉霞主任在分享会上讲解了周谦教授的《Python在财务中的应用》课程大纲,希望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学生掌握Python在财务分析、数据处理等方面的技能,提高学生在财务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刘颖教授在分享会上讲解了《会计学专业与职业发展导论》课程新大纲,强调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应注重案例引入、小组讨论等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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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专业新版教学大纲示范演示

财务管理系于颖主任对财务管理系大纲进行了简要点评,强调教学目标设定与考核项目设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吴苑老师分享了《财务分析》课程大纲的制订思路强调学情分析应主要从学生角度阐述,充分分析学生目前的基础与所需,是制定教学大纲的前提。同时重点阐述了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之间的支撑关系,分析了课程教学模块设置的原理,强调各模块教学内容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到各章节之间的关系,各模块教学目标要与其所支撑的课程目标相吻合但不能复制粘贴,模块教学目标是课程目标的具体化。贾文博副教授以《税法》课程教学大纲为例,对课程目标的设定、考核项目及评价标准的制定进行了分享,重点分析了课程思政点的设计,指出《税法》课程除了承担传递知识技能的任务外,还应该培养学生“诚实纳税、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因此在各教学模块教学内容的设计过程中大量融入了课程思政元素,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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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专业新版教学大纲示范演示

审计系胡定杰主任提出了新版课程大纲的新要求,包括课程目标及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课程教学模块设计、考核项目及评价标准等要求。胡定杰主任和夏艳姝副教授分别对《审计案例分析》、《审计专业导论与职业规划》两门课程的新大纲进行了详细的展示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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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专业新版教学大纲示范演示

学院就课程教学大纲制订经验共享会进行了总结:一是制订课程教学大纲一定要与人才培养方案相结合,课程目标必须支撑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必须与毕业要求及其指标点相吻合;二是课程目标描述体现布鲁姆目标分类法,按照“知识、能力、素养”的递进关系,尽可能做到规范、具体、可检测,为考核项目及评价标准提供设计依据;三是课程教学方式方法与考核评价方式应因课制宜,符合课程特点。

通过新版大纲经验分享会活动,会计学院全体教师以2025年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契机,在教学中充分贯彻OBE理念,努力把教学工作做实做细,发挥专业优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图文/会计学院周谦、于颖、黄婉霞、杨斯期)